
為進一步加強合同交貨期管理,防范經營風險,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,6月20日,公司制定了《項目交貨期考核和風險抵押兌現辦法》,并于7月1日開始執行。
該辦法詳細說明了考核辦法及獎勵掛鉤辦法,以突出責任落實為原則,生產、安裝及生產輔助單位、各職能部室按責任的大小、聯系程度以及風險程度,按一、二、三類分別確定抵押金的標準,直接考核實施獎懲。這種全員參與的形式進一步提高了公司廣大員工的責任意識、擔當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,增強了各部門相關責任崗位員工的積極性。確保項目按合同工期交貨,對提升公司品牌信譽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。